民間電台無牌廣播案件發還東區法院重審, 9月1日已進行預審, 案件安排於9月14日進行重審
9月1日的預審上, 民間電台台長曾建成向裁判官游德康查詢, 是次被起訴罪名早已被判違憲, 即使被判罪名成立, 但相關電訊條例始終難逃違憲爭議, 若有關條例根本是違憲的話, 即使被判罪名成立也沒有意義
裁判官游德康指, 上訴庭早已裁決法院無權處理條例是否違憲, 作為裁判官, 在處理這宗案件時實有被雙手被綑綁之感, 因此只能按一個更高層次判決的框架之下作出判決
去年1月, 東區法院裁判官游德康裁定, 《電訊條例》訂立的電台發牌制違反言論自由, 故撤銷包括曾健成和梁國雄等6名被告共14項控罪, 其後律政司提出上訴, 上訴庭指東區法院無權處理條例是否違憲, 將案件發還重審,並表明發還審訊不會處理違憲問題
東區法院已於9月1日進行預審, 並安排於 9月14日正式進行重審
此外, 案件將於9月7日東區法院進行預審, 敬請各界留意事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