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uji.wordpress.com/2009/04/03/thecommons
最近,社民連三位議員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會議上被垃法會主席曾鈺成指使用粗言穢語,影響市民對議員的形象。
小的聽到這句話之後第一個反應是:這樣的議員才是影響市民對他們的形象!
香港的議會一直有一種很奇怪的文化,不知道香港是不是終究是中國人的地方,中國人自古以來如果發生任何糾紛或者需要仲裁,都會到家族宗祠由長輩主持 下解決這些的糾紛,正正因為宗祠內負責裁決的「仲裁委員會」、「陪審團」、「法官」都是家族的長輩,所以他們說甚麼就不得有異議,甚至裁決的過程,只要你 輩份不比他們高,你就休想有發言權!甚至到19-20世紀初,由於英國人容許華人的事務以大清律例處理,又鼓勵華人的事務由華人自行調解,不小的這些紛爭 就是交由東華三院等處理,不過負責裁決仍然是達官貴人、紳士貴族,所以秩序依然照舊。久而久知,香港的議會也似乎充斥住這些文化。香港人經常說,自 2008年開始,香港的議會就台灣化、韓國化。因為香港人平常在電視見到的是台灣立委打架、向對方丟飯盒,要不然就是把議長鎖在議會內。香港人又覺得香港 本身好歹都是一個英國的殖民地,香港的立法會怎樣都有英國人的秩序和禮儀。香港人又覺得,香港的立法會,要不是有當年攪事的長毛,也不是有今天的社民連三 子,該是井然有序的(雖然自己心內自覺立法會是很悶蛋的東西w)。
不過呢,香港看來是遠離了英國太久了,好像不知道英國是甚麼的情況。香港議會的議事規則是由英國制定的,不過絕對不代表英國的議會一樣是這樣運作。 其實英國的議會跟本是超乎大家想像之糟糕!為甚麼呢?大家看看上面的一段影片,反對黨 – 保守黨領袖David Cameron向白高敦 Gordan Brown提出環境稅(Green Tax)的質詢時,在場的議員郡情洶湧(見00:38),David Cameron更問身後的議員是不是該反對白高敦的做法(01:25),眾人更高聲答出:Yes! 香港的議會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該會有人以為立法會議 員要造反了!甚至主席可能又中止會議,令市民無從在攝影機得知議會發生了甚麼事。
自社 民連三位議員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會議上疑似講出粗口之後,社會上有很多不同的聲音指當時為委員會主席的劉惠卿為甚麼不阻止三位議員說髒話,這也看來是保 皇派的口吻。可但是,當時黃毓民說的「臭四」據一般大眾的認識,並不在所謂的粗口之列,都不存在黃霑博士一本對廣東話粗口研究並羅列出廣東話粗口的書籍 – 不文集之中。而且臭四只是中國北方一向罵人整天掛著黑臉,“得罪人多,稱呼人少”的人,何以成為廣東話粗口呢?又有人說,黃毓民說了「__街」。可但是, 劉惠卿聽不到,在他們附近的葉劉淑儀都表示聽不到!究竟是不是有人又將詞語自行變音?定抑或像立法會人員般,因為在中文之中突然出現poor guy 不太合文法,所以就改成了黃議員要高官仆到街上去自殺謝罪wwwwww (笑)當政府和保皇黨明知道如果動議開除其議席出立法會,即使在立法會的表決能通過到好,只要黃毓民參選補選都一樣可以勝出,再取議席。所以就放聲音出來 說要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弄一個禁字名單,像淫審條例的網上監管部分一樣,只要有不許說的字就即把議員即Out出局,無情可說。
聖經說,因為上帝要徵罰和害怕人類因為其團結而大規模作惡,所以牠要擾亂人的語言,令不同地方的人語言各異。照這樣說,不知道是不是全世界的語言本是同根生,你要禁止我叫高官仆落街上死去?無問題:呢班poor guy,命該如此,因為他們「不該」(國)再任高官,毒害社會,高官們,你們真「不該」(國)。這樣不就是可以「出街」了嗎?wwwww 首先呢,我們多謝社民連的議員如此有創意,如果你要制定禁字名單的話,就慢慢做,因為我們大可以用香港的法定語文表達我們的訴求。例如呢,我們可以跟林公公說:林局長,你話金額海嘯,要押後政改工作,你做咁稔野呀?你咁稔野嘅樣,d市民唔係好鐘意wor 。呀老黎同我講呀,要delay no more,因為佢唔等得,要響有生之年見到普選呀!你話你林公公,係唔係要俾人吊...響度打小人呀?
唔...於是有可能有市民說,他們一直在夢鄉中追求的議會在哪兒呢?香港不是跟隨英國制定的議事規則的嗎?為甚麼英國議會都會弄成這樣子?大家都會說,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換香港日治時代的說法就是佔領地,所以不需要給大家甚麼空間。 如果大家找回80年代立法會的開會片段或者查詢會議記錄,就會知道,英籍的官員在香港開會時如果遇到有甚麼關鍵場合,critical moment,就會說一個:This is related to confidential, we have no comment on this. / I cannot tell you more about this, as this is confidential. 一句機密就可以完全避開不回答你的問題,甚至不需要再在這個議題上討論,如果他們在英國,也只會落得比白高敦更可憐的下場!即使是特區政府的高官也不可能 這樣吧?今天的港人又會接受嗎?既然香港有新的議會文化,為甚麼仍然要沿用80年代的議事規則呢?現在有人要改革規則就嚷三嚷四,連施政不堪的董建華都會 跟大家說與時並進,保皇黨今天的舉動原來保皇黨才是最想保留英國管治的一群!
社民連是直接將社會聲音反映入議會,是市民聲音的代表,也即是 說,他們才是最貫徹代議政制的精神,最盡責的議員。如果政府高官再不停打壓他們就會變成壓逼越大,反抗越大。你越壓逼,市民就更要有發聲的平台,所以有人 說可能選舉時,每區都有一位社民連的議員。你說你們特區政府,連維護自己管治都不會,你們這郡不該不該再支納稅人的薪水了,滾吧,吸血鬼。
所以說,各位寧願支持一個過時的議會還是一個要革新,代表住你和我的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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